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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轉讓價格__深圳商鋪,深圳生意轉讓
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奮達科技 公告編號:2021-023
控股股東小芬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以下簡稱“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肖奮先生的通知,肖奮先生以協(xié)議轉讓方式轉讓其持有的158,000,000股公司股份,占8.66%。 %公司總股本,轉讓給長沙新庭智善科技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新庭智善”)相關股權轉讓協(xié)議,本次轉讓已于(以下簡稱)完成注冊為“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注冊程序如下:
一、本協(xié)議轉讓概述
2021年6月19日,小奮先生與新庭智善簽署了《小奮與長沙新庭智善科技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股權轉讓協(xié)議》,同意小奮先生通過該協(xié)議轉讓,其158,000,000股非限售其持有的公司流通股占公司總股本的8.66%,以每股4.24元的價格轉讓給新庭芝山。 總轉讓價款為66,992萬元。 詳見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在巨潮資訊網( )披露的《關于以控股股東協(xié)議方式受讓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股份過戶登記
公司于近日收到肖芬先生的通知,上述約定轉讓股份的過戶登記手續(xù)已完成,并已取得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證券過戶登記確認書》。 本次股權轉讓具體變更情況如下:
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肖芬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60,245,372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30.70%。 公司控股股東仍為肖芬先生; 新庭芝山持有公司158,0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8.66%,成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
三、其他相關說明
一、本次股份變動不涉及要約收購深圳公司轉讓價格,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fā)生變化,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和日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不會損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東。
2、本協(xié)議的轉讓不違反《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及《股東、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guī)定深圳公司轉讓價格,不存在因本協(xié)議轉讓而違反持續(xù)承諾的情況。
3、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關聯(lián)方股份變動將嚴格按照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上市公司股東、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的若干規(guī)定》和《深圳證監(jiān)會《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備查文件
1、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證券過戶登記確認書》。
深圳董事會
2021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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